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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镕不當合并案二審維持無罪原判

來源:千龍網(wǎng)   作者:五大聯(lián)賽   時間:2025-03-16 03:41:35

  韓國首爾高等法院當?shù)貢r間2月3日就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镕不當合并與會計造假案進行二審宣判,韓國會長合并維持一審判決,星電認定李在镕無罪。李镕

  韓國檢方指控李在镕涉嫌違反《資本市場法》和瀆職,不當并提請法院判處李在镕有期徒刑5年、案審罰金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59萬元)。維持無罪

  李在镕以及三星集團未來戰(zhàn)略室前室長崔志成、原判未來戰(zhàn)略室前次長張忠基、韓國會長合并未來戰(zhàn)略室前戰(zhàn)略組長金鐘重等人涉嫌在2015年三星集團旗下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chǎn)兩家公司的星電合并過程中,故意發(fā)布虛假信息哄抬第一毛織股價、李镕壓低三星物產(chǎn)股價,不當以幫助李在镕以最低費用繼承經(jīng)營權并強化他在三星集團內(nèi)的案審影響力,韓國檢方于2020年9月對他進行了起訴。維持無罪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024年2月就此案做出一審判決,原判認定三星集團旗下兩家公司合并目的韓國會長合并并不僅限于強化李在镕在集團內(nèi)的影響力,從總體上看,無法將其視為不當行為,且沒有證據(jù)可證明此舉給股東造成損失,該案所有指控均無確鑿證據(jù)。因而認定李在镕及崔志成等人均無罪,檢方不服判決提起抗訴。(總臺記者 張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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